将SpaChina设为首页
将SpaChina加入收藏夹
欢迎登陆
中国SPA网
SpaChina首页
Spa新闻
Spa企业
Spa常务理事
Spa文化
Spa顾问
Spa培训
Spa产品
Spa论坛
繁体版
英文版
《中国SPA网会员章程》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中国SPA网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范围内开展活动,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。
第二条中国SPA网是中国大陆,包括台湾SPA行业的门户网站,传播SPA文化的专业媒体。中国SPA网站以反映行业最新动态,满足酒店、会所企业的对SPA的诉求,提供最新最前沿的海外SPA资讯,形成有中国特色的SPA产业。
第三条中国SPA网提倡“便捷﹑周全﹑真诚”的服务理念,以促进活跃消费,引导带动消费,培育保护消费,拉动服务消费为服务目标,以此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和消费需求,为商家提供更多消费商机,建立稳固忠实的消费群体。
第四条中国SPA网隶属于天津珠江帝景温泉开发有限公司,是日常工作服务机构,职能组织、协调﹑管理会员及各自履行的权利和义务,自觉维护中国SPA网利益和会员利益,促进健康,和谐的市场消费。
第二章中国SPA网会员条件
第五条会员条件:
中国SPA网会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、在中国注册登记,经营或生产专业美容行业产品为主的企业单位;
2、在中国注册登记的专业美容行业或相关行业的社会团体;
3、遵守中国SPA网会员章程;
4、有加入中国SPA网的意愿;
第六条加入程序:
填写会员申请表->免费试用->交纳会费->中国SPA网派员考察、审批->资格符合者签署会员权利、义务确认书,获颁会员证书、授权牌;资格不符者退还会费。
第三章中国SPA网会员权利、义务
第七条会员权利:
1、理事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获得全年的中国SPA网展位,免费在中国SPA网发布企业活动信息、市场推广信息;
3、获赠一年12期的《中国SPA行业最新动态》行业内部刊物;
4、获邀参加每年一届的“中国SPA国际论坛”;
5、可邀请中国SP人网专家委员赴理事单位参观考察、交流,并给予相关报导
6、获邀为“中国SPA行业最新动态之SPA文化的研究采访对象”
7、获得中国Spa网提供的“SPA”资讯、专业技术指导。
9、参与中国SPA网组织的国际专业培训、学术交流,国内外各类展会以及专业技术表演、大赛等活动。
10、对理事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第十条会员义务:
1、遵守中国SPA网会员章程;
2、尊重网上道德,遵守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;
3、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;
4、执行中国SPA网理事会决议;
5、维护中国SPA网的声誉和合法权益;
7、按理事会通知交纳会务费、活动经费等,不参与活动不需交纳;
7、协助中国SPA网推动当地SPA业的发展,提供有关资料及反馈信息;
8、协助中国SPA网在当地的发展,招募新会员。
第四章终止会籍
第一一条在以下情况,任何会员均会被即时无条件终止:
利用中国SPA网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以及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:
(一)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
(二)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(三)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五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(六)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(七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(八)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(九)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;
(十)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。
会籍一旦终止,即取消该会员的一切服务。
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或其它相关细则及规定,理事会可适时修订,会员需共同遵守。
-
申请加入
-
会员章程
-
广告服务
-
免责声明
-
关于我们
-
联系方式
-
友情链接
-
网站管理
-
CopyRight 2007© http://www.SpaChina.cn All Rights Reserved
版权所有:中国SPA网
津ICP备11004251号
您是第位浏览者